《锦绣未央》原著作者被诉抄袭 45位编剧资助11位作家维权
热播剧《锦绣未央》已落幕,但关于该剧的新闻并未平静。近日,11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庶女有毒》的作者诉至法院,认为《庶女有毒》抄袭了自己创作的小说情节和语言表达,要求作者停止侵权,并支付经济损失共计210余万元。
让这场争议愈发引人注目的还包括这桩官司背后的推动力量——几年来孜孜不倦地比对这部网络小说涉嫌抄袭内容的是一群与这部小说毫无干系的网友志愿者,而让这起诉讼最终成立的是45位编剧,他们募集了18万余元资助作家们维权。
事实上,自《庶女有毒》在某网络文学网站连载发布开始,认为该小说涉嫌抄袭的声音就没有中断,经过志愿者耗时3年的详细比对,这部原著被指涉嫌抄袭219部作品。但关于“抄袭”的指证并没有影响到该书的出版、影视改编、摄制及手游开发。如果说网友和此后加入的编剧为作家维权组成了一个后援团,那么,“抄袭者”的同盟又是谁?
网友发现294章仅9章原创
《锦绣未央》根据网络作者秦简所写的《庶女有毒》改编,这是一部典型的架空古言小说,结合了网络小说的诸多“爆款元素”,如穿越、宫斗、逆袭。2013年2月,《庶女有毒》即被网友曝出“抄袭”。但就在涉嫌抄袭的新闻甚嚣尘上之时,《庶女有毒》改名为《锦绣未央》出版,还售出了影视版权,被制作成电视剧《锦绣未央》,自去年11月至12月在两大卫视热播。
参与此次作家维权的作品有《胭脂泪妆》《啸剑指江山》等11部,但根据网友们的比对统计显示,294章的《庶女有毒》仅有9章为原创,其余章节涉嫌言情、科幻、历史等219部书目的抄袭。为此,网友们制作了大量专门鉴定抄袭的“调色盘”(也称“调色板”,就是把两本书对照起来,相同或类似的内容涂成一样的颜色)并逐一发表。他们甚至怀疑,《庶女有毒》是用“代写脚本”软件写出来的,即在网上数万篇网文中随机筛选合适剧情拼贴成新的文章,这才会得出与200多部书目相似的惊人数据。
对此,秦简曾在个人博客解释:“看到调色盘后我觉得,哪怕是服饰描写和形容词都不该模仿甚至据为己有,这是不可原谅的。关于这一点,我将向所有我能联系到的作者亲自致歉。”但对“抄袭”,她并不承认,“调色盘是把数百万字一行行输入百度之后拼凑出来的,说到具体情节,270万字中的情节基本属于个人原创,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许多被抄袭者选择不发声
自己的作品疑似被侵权,最着急的是谁?这个答案毫无疑问应该指向被侵权的作者。但在《锦绣未央》涉嫌侵权的事件中,网友成为最直接的推动力量。3年来,多位致力于扒出《庶女有毒》“抄袭”细节的微博博主,一直未放弃对此声讨,甚至专门开了微博账号来放置“调色盘”,调色盘微博被转发了2万多次,但收效甚微。
据牵头此次资助作者维权事宜的编剧之一汪海林介绍,当志愿者们联系涉嫌被侵权的作者时,最初只有9人愿意起诉,最终参与维权的人数停在11人。在这个“正义者联盟”中,为何涉嫌被侵权的作者们反而缺位?维权成本显然是最大的问题。人们不会忘记,琼瑶诉于正侵权的官司虽然获胜,但于正至今未作出道歉。人们也不会忘记,庄羽诉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侵权获胜,但声名大噪的仍是抄袭者。更不用说,还有大量涉嫌被侵权者因时间、精力、资金等维权成本过高而选择不发声。另一位参与此次资助的编剧余飞表示:有人怕输,有人怕浪费时间,有人觉得赔不了多少钱,有人因为自己已经是大腕而不屑为之,有人自己本来就有抄袭嫌疑……种种原因导致这桩案子的联名起诉异常艰难。
网络小说已成抄袭重灾区
那么,侵权究竟如何认定?到底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合理借鉴、适当引用?法律界人士介绍,知识产权的核心在于是否具有独创性,而《庶女有毒》涉嫌抄袭200多部作品,每部作品被“引用”的比例不大,甚至是打碎拼接,类似情况越来越多,网络上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叫“洗文”,使得侵权认定更加困难。涉嫌抄袭的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由于电视剧和原著小说不是同一个作品,改编时进行了重新加工和创作,在法律上认定侵权的难度也很大。
更让志愿者们感到失望的是,“一开始曝出‘抄袭’的时候,秦简这本书的版权还没卖出去,‘调色盘’已经被很多大V转发,投资商不可能不知道,但他们仍然要买”。汪海林说:“有些制片人买了抄袭的网文做电影、电视剧,我对他们的人品也产生了怀疑。”余飞说得更直白:“网络小说已经成为抄袭的重灾区,如果无人引导,资本必将其变成一个‘大粪坑’,不用‘洗’就会被哄抢。”
当IP成为影视圈热词,多部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大卖,使得网络文学被认为是影视IP的“金矿”。一方面是业界苦于优秀原创剧本稀缺,另一方面是制作公司纷纷投入收购各种网文IP大潮。有人直言不讳,“很多影视剧剧本粗制滥造,改编现成的‘集大成’网络小说就更方便了,投资人和热钱只知道追热点,哪管它是否身家‘清白’?”
在汪海林看来,涉嫌抄袭的作品能售出影视版权,改编影视剧在电视台热播,这种价值导向对行业的破坏是致命的。“我注意到去年1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规定了文学网站有履行传播文学作品的版权审查义务,不得为用户传播侵权文学作品提供便利。这个规定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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