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过程中具体存在的法律风险详细说明
凯德集团发行私募股权新工具
近日,来自新加坡的知名房企凯德集团宣布成立第三个综合体私募股权投资工具“来福士中国投资伙伴伴III”,规模为15亿美元。这是凯德至今发起的规模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工具。
据悉该私募股权工具主要投资目标是中国核心门户城市的高品质综合体。凯德将认购其41.7%的发起人股份,剩余股份将由来自亚洲、北美和中东的主要投资者持有。另外,凯德集团的商业综合体品牌“来福士综合体”已经进入中国十余年,中国7个核心城市已布局8座来福士,并且都位于城市核心枢纽。8座来福士总建筑面积达310万平方米,建成后价值超过620亿人民币。作为来福士综合体中国战略的一部分,在来福士中国投资伙伴III设立之前凯德集团在中国已管理三个针对来福士综合体开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工具,包括规模分别为11.8亿美元、10.3亿新元、11.2亿新元的来福士中国基金、长宁来福士合资基金和朝天门地产信托。
谈私募股权的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在私募股权过程中具体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我们将进行详细说明。
1.法律地位风险
私募包括两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一是私募证券投资。在我国新的《合伙企业法》实施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它并不存在一个合法的实体,其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但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样一种以非公开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的投资方式则是完全合法的。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其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所以很多地下私募基金对客户有私下承诺,这种情况就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
2.合同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另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
3.操作风险
在我国,私募股权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导致监管层与投资者缺乏统一的观点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4.企业法律风险
在私募股权的基金进入企业后,资金运用可能会引起投资合作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等一系列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风险,指私募股权投融资操作过程中相关主体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己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为规避风险,在进行私募股权时建议大家咨询专业律师,保障私募股权达到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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