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众筹根本优势在于退出机制
与股权众筹萎缩下滑的行业现状形成明显对比,影视众筹这两年从院线电影到网络大电影、网剧,都是投融两旺的局面。继《美人鱼》《大圣归来》等影片之后,《借眼》《龟蜜日记》《西西弗斯的料理》《扫黄》等影片相继众筹成功,如同资本寒冬下的一股暖流,助力着深圳及很多城市的文化产业振兴计划。
影视众筹的兴起,离不开互联网影视概念的流行和影视产业的发展。互联网巨头布局影视、视频网站出击PGC内容、票务网站推动刷票和传播,都推动了行业每年40%以上的复合增长。影视众筹把“全民看电影”带到”全民出品电影”的玩点切中用户诉求,又符合影视公司扩大宣发的价值刚性。影视项目受众面广、用户理解程度较高,不需要像股权众筹那样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相对简便易行。这些都是影视众筹的优势。
然而,影视众筹最大的优势在于退出机制。
阻碍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正是缺少退出机制。股权的退出通道一般是企业公开上市或并购,能够上市或被并购的创业企业恐怕百分之一都不到。据统计,股权众筹近三年来筹资总额在1000亿元左右,完整退出的案例几乎还见不到!投入股权众筹的资金沉没其中,投资人缺少持续参与的动力。
有退出机制,才能形成闭环模式,有退出机制,才能形成赚钱效应。
不论什么投资市场,要形成退出机制,必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有定价依据、有公开的信息披露、交易手续简便。创业企业的股权,无论其企业的估值依据,还是公开批露的信息,或者因为交易而需要办理的工商变更手续,三个条件上都难以满足。
而影视的收益权则不同,我们来看看它的三个条件:
定价依据。影视项目无论是院线电影、台播电视剧,还是网络大电影,收入归口统一,都可以根据票房预测、电视台预购合同、视频网站的点击率来测算,是可以比较准确地预测该片的投资收益率,做为投资的依据。影片正式上映后,无论票房是高还是低,无论视频网站上点播是火曝还是低迷,票房数据是公开的,是赚是赔,都可以算得比较清楚。就算上映后还有一年半年的结算期,收益权的凭证是可以转让或抵押再融资的。
信息公开。一部影片的剧组构成,开机、杀青仪式,故事梗概,总体投资规模和放映档期,版权所有者,前期的拍摄许可证等等,这些内容都是在网上公开可以查询到的。特别是随着明星开微博、公众号,每个项目因为宣传的目的建百度词条,更让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公开透明的信息,可以让流通中接盘者有参考依据,不至于因信息缺少而盲目交易。
交易便捷。影视收益权众筹,不是企业的股份,不需要工商登记,都是由协议约定的。再行转让时,只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协议即可,完成资金后到项目方进行受益人变更,手续简便。
鉴于上面的条件,影视投资的受益权,已经在逐步形成民间的原始投资和投资后再交易的市场,也有影片制作公司或文化投资机构,在影片上映后的结算期,把受益权进行质押再融资的市场。这样的权益转让和交易市场,可以满足转让者需要资金时的退出需要,也可以满足当初错过了认筹期的人借机进入项目。
因为有便捷退出机制,就可以形成一种闭环,形成“投资——赚钱——再投资”商业形态,盘活存量资本。股权众筹因为没有形成闭环,一直靠增量资本介入来维持,自然是难以为继的。如果说P2P这个行业的发展,是因为担保公司刚性兑付的引入而形成闭环,众筹这个行业闭环的形成重在转让交易的市场。
因为存在退出的机制,影视众筹可望成为中国少有的可以众筹化发展业务领域。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编辑:张浩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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